上午6时许,一江西籍女子吴某报警称,在晋江池店镇溜石村溜园小区,她被男友汪某殴打了。接警后,池店派出所民警赶到该小区外,正好遇到汪某驾驶闽CK××Q号小轿车快要追上吴某。了解情况时,民警闻到吴某与汪某两人满身酒气,发现汪某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,便将他送往医院醒酒。经检测,汪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97.76mg/100ml,构成醉酒驾驶。
经查,事发前,吴某和汪某在泉州某酒吧一起喝酒,喝至清晨5点多散场。汪某与吴某便由代驾司机送回住所,在路上,两人因喝酒一事在车上发生口角。到达小区后,两人又在地下停车场内发生激烈争吵,随后演变成大打出手。吴某便从地下停车场往小区道路外奔跑,并报警称其被男友殴打。汪某见状,就自行驾驶小轿车从停车场追了上来,没想到在小区外的道路上遇到出警到场的民警,被当场查获是醉驾。
目前,吴某表示不追究其男友殴打她的行为,但汪某因涉嫌危险驾驶已被警方刑事拘留。吴某、汪某均对自己一时冲动的行为后悔莫及,该案仍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。